房屋空置拒交物业费是合法的吗
业主房屋空置拒交物业费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以下是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解释:
1. 物业服务提供 :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经提供了包括保洁、保安、绿化等在内的物业服务。
2. 法律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3. 法院支持 :如果业主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人民法院通常不予支持。
4. 催交和诉讼 :业主拖欠物业费时,物业服务人可以催交,也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但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
5. 减免条件 :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房屋长期空置,业主可以与物业协商申请减免部分物业费,但通常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空置时间超过六个月,并提供书面证明。
因此,业主不能因为房屋空置而拒绝缴纳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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