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交社保如何办退休
异地缴纳社保退休的处理方法如下:
1. 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
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则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但在某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则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所有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则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2. 办理社保转移 :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并办理转移手续。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好转移手续。
3. 合并缴费年限 :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如果在不同地方缴纳了多份社保,可以注销一个保留一个,并将缴费年限合并累计计算。
4. 注意事项 :
男性年满50岁或女性年满40岁的外省户籍人员,在新就业的非户籍地参保时,新参保地只能设立临时账户,不能作为待遇领取地。
社保账户只能从缴纳地转移到户口所在地。
确保累计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没有重复缴费的情况。
请根据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办理异地社保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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