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权威性 :行政主体在其职责范围内具有强制力量和支配作用,能够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和调控。
2. 执行性 :行政是一种执行活动,其主要任务是将国家的意志和决策转化为具体行动。
3. 目的性 :行政活动具有明确的目标和目的,通常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增进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等。
4. 管理性 :行政活动涉及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
5. 公定力 :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假定该行为合法,不因复议或诉讼而停止执行。
6. 确定力 :具体行政行为一旦作出,不得随意更改,已确定的行政决定公民无权自行变更。
7. 拘束力 :具体行政行为生效后,必须按照已经确定的内容实施行为,相对人必须遵守和实际履行行政行为规定的义务。
8. 执行力 :国家强制当事人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所要求的义务。
9. 主动性 :行政执法必须依职权积极自觉地采取行动,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进行。
10. 广泛性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在国家的行政管理过程中实施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内容广泛。
11. 具体性 :与行政立法的抽象性和普遍性特征相比较,行政执法具有具体性和个案性。
12. 强制性 :行政执法是法定的行政机关实施、适用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具有国家意志的拘束力和法律规范的执行力。
13. 从属法律性 :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
14. 裁量性 :行政行为具有自由裁量的余地。
15. 单方意志性 :行政主体可以自行决定和直接实施行政行为,而无需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
16. 效力先定性 :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事先假定其符合法律规定。
17. 无偿性 :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
18. 变革性 :行政是随着时代和社会发展而不断变革的,行政机关要适应社会的变化和需求,不断改革创新。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行政的基本属性,使得行政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